来源:辽沈晚报 作者:胡海林
2010年05月07日11:21 [我来说两句]
中国证券报昨日报道,称住建部正会同相关部门拟对房地产企业在售项目的预售账款实施监控。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16250亿元。其中,定金及预售款3749亿元,个人按揭贷款2193亿元,两者合计5942亿元,占房企整体 资 金 来 源 的 比 例 达36.6%。这意味着,开发商的开发资金来源近四成来自客户的预先支付。实施商品房预售制度,预售款项是房地产企业优先占用的客户资金,由开发企业自由支配。
按照相关人士透露的方案,预售款存入指定账户后,,将按照项目开发进度和工程资金所需“专款专用”。房地产企业只有在项目竣工交付及结算时,才能支配使用项目此前的预售账款。
某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购房人所交的预售款,完全由开发企业掌握支配,而根据开发公司和银行的约定,个人按揭部分,则会根据工期进程而由银行分批划转给开发企业。
事实上,近几年来,要求对购房人所交的商品房预售款实施有效监管的呼声不断。在全国两会上,一些代表委员也纷纷就此建言。
一些地产业内人士认为,对商品房预售款予以监控,将给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带来较大压力,自有资金不足或融资能力弱的企业,将受到此政策最明显的影响,甚至会加快行业的洗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