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3日 星期五

第二套90M2以下住宅,契税多交0.5%

2010年04月24日05:47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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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如果你购买的是第二套90以下平方米住宅,你要缴纳的契税税率将由原先的1%上调到1.5%。昨天,记者在杭州财税网上看到《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杭州非首套90平方米以下住宅契税优惠昨起取消。

  其实,早在3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联合下发了《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3号)。通知中明确: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在《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出台前,杭州一直执行90平方米以下住宅不论首套还是非首套,契税税率都可享受1%优惠利率的规定。

  《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的发布时间为4月23日。据杭州市农税征收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虽然通知发布时间为4月23日,但商品房和二手房的执行时间不同。商品房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3月29日为界。也就是说,3月29日前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住宅才可享受优惠利率。二手房如果要享受优惠利率,以契证申报受理时间为准,必须在4月26日(下周一)前向农税征收管理局窗口递交相关申报资料。

  科威国际不动产运营总监王慧认为。"契税税率上调0.5%,对于购房者来说成本提高并不多。但因为这一政策是在国务院房产新政出台后执行的,力度虽然不大,但会加重正在观望的买卖双方心理上的阴影。

如何避免“一房多卖”?

律师建议,市民购房前,一定要查看开发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购房时,尽管有钱,也尽可能按揭买房,最好不要一次性付款,“贷款买新房,开发商必须去房管局备案。”

  需要提醒的是,买房后,业主要及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为防止“一房多卖”的发生,《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即买受人只要和开发商签订了预售买卖合同,即可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保证将来获得对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但是需要让开发商出示申请预告登记的相关材料。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房屋抵押登记